休宁县教育局各科室联系电话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
2.统筹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3.全面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4.从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
5.专项推进解决教育系统重难点问题。
6.持续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
7.夯实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基础保障工作。
8.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即时性工作和任务。
负责人:方必清;
联系方式:0559-7516185;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0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办公室
机构职能:
1.牵头拟定全县教育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和档案及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3.承担局机关信息、督查、保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4.综合协调内外工作。
5.承办全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局机关文明创建。
7.作风效能建设。
8.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毕娅卿;
联系方式:0559-7516010;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法制股
机构职能:
1.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和督查以及依法行政、行风建设等工作。
3.牵头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4.负责对教育行政申诉、复议、赔偿等请示的申请受理、调查、听证,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教育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
5.审核本级教育行政机关各业务职能机构和所属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6.负责权力清单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7.负责“四最”营商环境创建及“放管服”工作。
8.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普法宣传工作。
9.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潘越峰;
联系方式:0559-7517441;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2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人事股
机构职能:
1.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班子队伍建设、干部调整配备和培训工作。
3.统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拟订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工作。
4.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权益保护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聘任工作。
7.协助开展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8.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余利民;
联系方式:0559-7516179;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1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计划财务股
机构职能:
1.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
2.编制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工作。
3.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教育附加和非税收入的统筹使用管 理,编制各级各类经费的安排方案。
4.统计监测和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5.指导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并监督资本运营。
6.牵头协调教育民生工程实施。
7.牵头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8.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9.负责全县人员经费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指导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2.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方海波;
联系方式:0559-7516198;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12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资助办
机构职能:
1.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并不断完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申请、发放和贷中、贷后管理等全面工作。
4.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维护学生诚信档案,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工作。
5.负责资助和贷款工作的审批、资料报送工作。
6.承担涉及我县的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学生资助的管理。
7.负责各类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管理、发放。
8.落实教育部门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9.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海燕;
联系方式:0559-7521726;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0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 教育股
机构职能:
1.承担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并组织实施。
2.牵头拟订全县教育发展政策和办法。
3.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校本教材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
4.指导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
5.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评估及督导工作;
6.统筹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文明校园建设。
7.负责学前及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和相关证书发放工作。
8.负责拟定学前及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9.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10.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11.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12.参与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及师资队伍管理工作。
13.参与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的政策措施,配合实施学生资助工作。
14.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人:项雪华;
联系方式:0559-7512139;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1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项目办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落实上级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
2.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大宗物品统一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全县中小学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工作。
3.按照事业发展要求,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编制全县中小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舍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和维修项目工程建设实施。
5.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国军;
联系方式:0559-7521728;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1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安全办
机构职能:
1.指导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
2.指导、评估各乡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组织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4.指导教育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5.统筹指导全县中小学网络舆情处理工作。
6.组织实施中小学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工作。
7.建立完善全县中小学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8.组织全县中小学保险投保及理赔工作。
9.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胡建国;
联系方式:0559-7512518;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四楼41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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